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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财务审计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24-01-29 09:19:43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ZJJH-20231201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1

90(含税)

1. 对招标人合并、母公司及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公司合并、母公司审计报告,下属级法人企业根据招标人需要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

2.对招标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报告期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国资系统、财政系统的数据填报

注:采购预算金额为总价(含税)包干,是根据现有年度审计服务费用适当上浮做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承诺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承诺服务期内总项目负责人和审计小组负责人保持稳定,如需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同时在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最新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家不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承诺拟派两名项目总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中须至少有一名在项目过程中全程驻场参与,提供承诺函;驻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36个月内),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36个月内),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5)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7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分包、转包的承诺)。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荣新路5号北四楼

4、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报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荣新路5号北四楼。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合众大厦12楼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八、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9:30整)。

九、开标地点:温州合众大厦12楼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9:30整)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

户名: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账号:33050110716300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东屿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证书(财政部门审批发放)、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荣新路5号北四楼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18815024307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合众大厦12楼 ;

联 系 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577-55582395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瓯海区荣新路5号北四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8815024307 ;   

传    真:  0577-56562260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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